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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印发《2020年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10   信息来源:中共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近日,中共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印发《2020年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要点》(浙社综委〔2020〕8号,对今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组织工作和全省民政会议工作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实施五大工程,破解难点堵点,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质量,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实施“红色堡垒聚力工程”。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灵活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微党课等不同形式,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党建体检、民主评议等基本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廉洁风险防控。
       实施“夯基克难提升工程”。在二、三季度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和回头看工作,加强社会主义党建带群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果,完善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创建和运行评价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区域均衡发展,鼓励各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开展社群、社社、社企等红色互助活动,推动建立各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对口见学活动。
       实施“红领培育示范工程”。落实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审批工作;加强负责人选任工作,推行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抓住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关键少数”,全面加强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人才库。
       实施“党建引领先锋工程”。全面开展“抗疫情促生产当先锋”行动,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在抗击疫情和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深化“三服务”活动,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帮扶,及时汇总和帮助基层、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倡导社会组织党组织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和城乡社区治理,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
       实施“党建工作保障工程”。建立多渠道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党建工作经费预算制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经费保障和支持力度;建立工作落实责任体系,配齐培强各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力量,健全完善党领导下的社会组织管理和健康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发展的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党委工作职责、日常运行管理、党建考核评价等基础性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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