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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社会组织将去往何方?
发布时间:2017-06-27   信息来源:环球360在线   
    社会组织,是区别于政府和企业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然而,近年来,社会组织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参与治理创新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
    6月22日-23日,由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与上海交通大学举办的社会组织创新治理与融合发展研讨会在上海召开。
    近年来,国内社会组织发展迅猛。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70.2万个,比上年增长6.7%。带动763.7万人就业,经济效益增加值811.7亿元。特别是科技类社会组织,正开始进入社会组织治理创新的前沿。科技类社会组织一方面积极承接政府职能,打通政社协商政策通道;另一方面,整合资源,推进产学研协作创新,打造信任体系,激发创新活力等。可以看见的是,社会组织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逐步提升。
    然而,伴随社会组织繁荣发展的,还有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
    首先,于政府而言,社会组织是伙伴还是对手?这是关于社会组织的定位问题。国家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综合研究室主任谈志林研究员在会上提出,首先要肯定社会组织的意义。“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需要‘三只手’:政府管理体制、市场运作机制和社会组织制度创新。”社会组织的存在,将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发挥公共服务作用。
    那是否意味着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是合作伙伴关系?很遗憾,并不是。“在中央集权的政治生态环境下,符合很多学者理想的合作伙伴关系模式不大可能实现。” 谈志林表示:“随着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的发展需求,社会组织和政府的阶段性协助关系模式将基本成型。这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第二个问题是社会企业和社会组织商业化模式带来的挑战――盈利还是非盈利?
    “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程是一个参与政府分权和学习市场方法的过程。”社会组织与市场的融合发展是社会组织创新不能回避的挑战之一。治理结构、资金募集、资本运营等市场方法已经深深嵌入社会组织发展过程。对此,谈志林认为,市场化背景下,社会组织的资源竞争加剧,非营利化的性质与市场化的运作,将是社会组织治理创新的基本方向。
    此外,未登记的“小微”社会组织增长较快,违法行为增加,治理难度加大;社会组织治理理论沿用欧美,科学性和可行性不可回避等难题也越来越突出。
    中国的社会组织治理创新,将去往何方?谈志林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社会组织发展的关键在社会分权,没有社会分权就没有社会组织的创新发展。社会组织问题既是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社会分权改革的背后是国家权力特别是党权的集中与分权问题。未来应把握好政治体制改革的均衡进程。
    第二,基本出路在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的争议在继续,但未来社会组织的渐进改革进程不可逆转。大部制改革背景下,中国新型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将基本建成。
    第三,优化制度环境是社会组织治理创新的重中之重。研究制定《社会组织法》,加快修订完善现有3个《条例》,明确社会组织治理的主体、管理职责和监管措施等。近年内,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制度体系的顶层体系将初步完成,多层级制度互补的法治框架将基本建立。
    第四,构建综合治理体制。社会组织具有高度复杂性、敏感和影响的全局性,可在各级政府分别成立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决策协调社会组织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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