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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拿出37亿多元给困难群众送温暖
发布时间:2015-02-27   信息来源:环球360在线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近日提前下达市县资金37.7亿元,支持各地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要求各市县严格落实各项惠民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在春节前将资金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拨付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6亿元,确保城乡低保补助资金调标政策落地。从2014年10月1日起,各地对城市低保资金补助标准由月人均240元提高到月人均260元,对农村低保资金补助标准由月人均100元提高到月人均110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拨付临时救助资金0.8亿元,落实“兜底线、救急难、促公平”的社会救助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各地要统筹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重点解决低收入家庭突发性或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对于救急、济困、解难等临时救助工作要安排资金做好保障。
        拨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0.75亿元,保障孤儿基本生活。自治区财政下达的资金按照集中供养孤儿月均生活补助水平不低于1000元、散居孤儿月均生活补助水平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全力保障全区2.3万孤儿基本生活。
        拨付部分优抚对象慰问资金0.15亿元。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地要按照每人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对伤残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14.7万名部分优抚对象开展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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