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政策
河北省各地多措并举维护少数民族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1-30   信息来源:环球360在线   
  随着春节临近,河北省各地民族工作部门主动作为,多举措服务,以农民工欠薪等问题为重点,依法依规维护少数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确保民族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首问责任制度。各地民族宗教局加强首问责任接待,对涉及少数民族农民工的来访及投诉举报,落实首问责任接待制度,建立台账,妥善处理少数民族农民工反映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唐山市民宗局对涉及少数民族农民工问题的来访积极介入,核实情况,协调相关各方,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调解,迅速处置。秦皇岛市还建立了维权热线,方便少数民族群众问询、举报。
  二是加强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加强与人社、信访、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络,构筑少数民族农民工权益保障“安全网”,尽最大可能帮助少数民族农民工。一旦发生欠薪、工伤等事件,第一时间反应,由当地人社、民宗、信访等部门联合处置,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农民工权益同时,确保控制事态,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2014年初,保定涿州市民宗、人社等部门多方协调,解决一起就为60余名唐山籍回族农民工讨薪100余万元的事情,让农民工满意而归。在青龙满族自治县等少数民族聚居地还成立了由县人社、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成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协调小组”,针对故意拖延处理、转移财产甚至逃匿等情况开展联合办案,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共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8件,有力维护了农民工权益。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充分利用少数民族进步宣传月,国庆、春节等重要节点,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唐山市民宗局在接待少数民族农民工来访时,还结合其来访情况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知识,引导他们依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注意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一旦出现问题懂得依法维权。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保定市由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对用工单位以少数民族农民工就业密集单位为重点,对用工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发生雇佣童工、恶意欠薪等问题。青龙满族自治县还深入推进劳动监察“网络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监察、住建、工信等部门会同各乡镇联合行动,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巡视检查力度。加强对全县各企业单位执法监察,对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台账、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进行检查。目前,共检查企业362家,涉及劳动者11800余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32份。
  五是强化源头治理。各地民族工作部门从源头下手,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手段,确保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定、唐山、衡水等市均加强社会服务保障,为少数民族农民工提供就医、就学等方面的便利和优惠条件,同时监督用工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缴纳相关保险。对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如青龙满族自治县实施有效手段确保广大少数民族农民工能够足额领取劳动报酬,该县按照“诚信企业暂缓缴、困难企业分期缴、欠薪企业翻倍缴”原则,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收缴力度,从源头上预防欠薪行为发生。目前累计收缴保障金131万元,为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起到了“保底”作用。
  
中国民贸微信公众号
中国民贸微博
COPYRIGHT © 环球360在线 - 环球360会员登录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左安门内大街20号 邮编:10003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4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