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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七条政策措施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发布时间:2013-11-08   信息来源:环球360在线   
       丽水市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文化工作方针政策。近年来,按照中央作出的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以系列举措不断推进民族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是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民族聚居地区图书馆、文化馆及民族乡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的建设。建设好景宁畲族自治县“畲族文化中心”。
  二是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支持发掘整理畲族民间传统体育形式,鼓励民族体育项目进课堂、进运动会,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广传统民族体育项目。创建国家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重点打造龙舟水上训练基地。
  三是加强对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逐步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和民族传统节日标志地。指导畲族乡村开展畲族特色村寨的保护、改造、提升和建设,加强对畲族古籍、畲医畲药的普查、利用和开发。
  四是大力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培植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项目,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会展业、文化演艺业和工艺美术业等相关的产业。打造畲族传统文化特色品牌,开展畲族等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研发。
  五是进一步繁荣少数民族文艺创作。鼓励创作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优秀文化作品。
  六是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积极保护和扶持少数民族优秀民间艺人和濒危文化项目传承人,对有突出贡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地方文化艺术院校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七是加大政府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投入。市财政增加安排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畲族文化建设、加强畲族重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抢救、精品创作、文化活动、人才培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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