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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委出台文件促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3-10-29   信息来源:环球360在线   
       近日,为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安徽省民委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检查验收暂行办法》。
  《办法》从检查验收对象、原则、程序、标准、奖惩等方面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检查验收工作予以细化。
  根据《办法》规定,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建设工作满三年的村寨列入检查验收对象。项目建设未满三年,但建设任务已经完成的村寨可申请提前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采取百分制方式对项目村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予以量化评分。省民委将把检查验收对象等级评定情况与专项资金安排挂钩,对综合评价优秀、良好、合格的项目村根据评定等级情况继续予以适当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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