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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贫困地区 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3   信息来源:环球360在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贫困地区 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
(2014—2020年)
  儿童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社会公平公正,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儿童健康、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儿童生存、发展和受保护的权利得到有力保障,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但总体上看,我国儿童事业发展还不平衡,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4000万儿童,在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发展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贫困地区儿童发展是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儿童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坚持儿童成长早期干预基本方针,以健康和教育为战略重点,以困难家庭为主要扶持对象,加大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和推进发展力度,实行政府直接提供服务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贫困地区儿童生存和发展权益,实现政府、家庭和社会对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成长的全程关怀和全面保障。
  (二)实施范围。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从出生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儿童发展整体水平基本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保障母婴安全。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0/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和15‰。出生人口素质显著提高。
  ——保障儿童健康。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低到10%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贫血患病率降低到12%以下。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中小学生体质基本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特殊困难儿童的福利、关爱体系更加健全。
  ——保障儿童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教育总体质量、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
  二、主要任务
  (一)新生儿出生健康。
  1.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推进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项目,做好孕期产期保健,逐步开展相关的免费筛查、诊断试点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等疾病筛查服务,加强儿童残疾筛查与康复的衔接,提高筛查确诊病例救治康复水平。
  2.加强孕产妇营养补充。开展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营养指导,制定孕产期妇女营养素补充标准,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等疾病,减少低出生体重儿。
  3.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加强高危孕妇的识别与管理、早产儿的预防与干预,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大贫困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保障力度。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及网络。
  4.加强优生优育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集中教育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等宣传活动。结合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针对贫困地区儿童发展特点,设计开发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出版物和宣传品。教育、卫生计生部门要共同组织开展学生青春期教育。残联、卫生计生部门要共同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活动。通过现场专题讲座、远程教育和多媒体专题辅导等方式,向育龄群众和孕产妇传授优生优育专业知识。
  (二)儿童营养改善。
  1.改善婴幼儿营养状况。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加强母乳喂养宣传及相关知识培训。扩大贫困地区困难家庭婴幼儿营养改善试点范围,以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为重点,逐步覆盖到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680个县,预防儿童营养不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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